导语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952元执行。请大家互相转告!
一、2025年常州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952元执行。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3、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5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二、常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市本级区域(市/新北/天宁/钟楼)下列 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一)各类企业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 关系的编制外人员;
(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依照国家和本省其他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三、常州社保参保手续怎么办理?
(一)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每月7-10日为结算期,不可办理,遇节假日顺 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新北/天宁/钟楼)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为:
(1)《参保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 (加盖单位公章);
(2)在省内就业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 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省 内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
提示:
1.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 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起始月起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滞后办理用工参 保手续,造成用工参保时间晚于劳动合同起 始月的,从劳动合同起始月起由参保单位一 次性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2.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 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可持协议(协 定)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有德 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西班牙、 瑞士、日本、荷兰、卢森堡、塞尔维亚等国 家。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 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参加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网上办理
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 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的“单位办事一社会保险一社会保 险登记一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录入或导 入参保人员信息,保存并提交。数据审核通 过后,可查看反馈结果。
提示:
1.网办用户通过客户端录入或导入参保 人员信息,提交后方能生效;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保不能在 网办操作;
3.户口性质关系到职工是否属于临时账 户,请谨慎选择。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还 应通过网办大厅如实填写用工类型和实际用 工单位编号,如用工类型或实际用工单位发 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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