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持续更新)
导语 若需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中有一方不是内地居民的话,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携带哪些办理材料?最新消息速看。
香港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澳门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台湾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五)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常州离婚登记预约、冷静期指南、办理流程材料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