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导语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规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由2470元提高至2635元。一起关注!
一、常州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上调
为进一步优化支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我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发布常州市2023年度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的通知》,调整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市实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由2470元提高至2635元。
即7月1日起,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均可按规定领取到一次性营养补助费2635元。
二、常州生育一次性营养费标准
生育一次性营养费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
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常州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调整为2635元,比去年增加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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