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常州新建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来了,请大家互相转告哦!

  一、新建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注】

  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批准文件、概预算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抵押房产权证等有效材料。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常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汇缴,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账记账日期为准。

  (2)补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了补缴、预缴。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

  三、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1%,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2.6%。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52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075%

  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借款还清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月还款额。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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