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如果是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另外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通知书》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批准文件原件。

  单位变更登记

  一、政策规定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二、申请材料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

  2.新的单位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或社团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机关)等);

  3.如果是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另外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通知书》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批准文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中心柜面审核并办理。

  四、办理场所

  单位缴存地所属中心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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