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外转院(诊)备案办理指南

导语 受我市医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转市外进一步诊治的,经具有市外转院转诊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转市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登记备案。

  ◆事项名称

  市外转院(诊)备案

  ◆服务对象

  受我市医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转市外进一步诊治的,经具有市外转院转诊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转市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登记备案。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是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全程网办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常政办发〔2000〕55号);

  2.《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劳社〔2007〕36号);

  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通知》(常政发〔2009〕176号);

  4.《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管理业务规范>的通知》(常医管〔2010〕24号);

  5.《关于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有关问题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26号)。

  ◆ 申报材料

  无

  ◆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向具有市外转院(诊)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转出医院登陆市定点单位网上办事系统,按要求填写市外转院转诊信息并提交,市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上传信息,并将审核结果返回至转出医院;

  2.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转出医院可登陆常州市定点单位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10.76.6.240:7090/webroot/),打印《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无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无

  ◆办结时限

  网上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

  ◆ 是否收费

  否

  ◆ 窗口申办表单

  《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注意事项

  目前,我市市外转院权限的设置办法如下: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具有市外转院转诊权限。其中,常州市妇幼保健医院、常州市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0二医院、常州市德安医院的市外转院转诊权限分别限定为妇(产 )科、儿科、精神科、精神科类病人。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66148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常州各区城乡居民医保查询、缴费、报销指南;参保账户余额、医保定点医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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