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六年免检车辆条件

导语 机动车为非营运车辆;车辆核定载人数为6人及以下;行驶证注明车型为:轿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等。

  免检车辆必须满足的条件

  1、机动车为非营运车辆;

  2、车辆核定载人数为6人及以下;

  3、行驶证注明车型为:

  轿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

  4、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以后;

  5、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以系统登记为准)。

  备注:对在用车第七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八年免检,第九年、第十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对在用车第九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十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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