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导语 常州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簿(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等,请大家根据不同情况查看材料。

  一. 失业保险金申领: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

  (3)合同到期提供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是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的,请至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参保单位是武进、金坛、溧阳的,请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二.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申领: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在领失业金期间离退休不足一年的,不需要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系统自动比对发放。

  三.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

  失业保险待遇一次性领取:

  在市本级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个体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后,本人以该执照按规定缴纳 3个月失业保险后。

  (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未达到税务起征点、免申报、不纳税的提供税务证明)

  (4)证明经营的相关材料、票据、交易单等。

  四.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办理 (相关数据信息实行大数据共享)。

  交通事故的请提供交通事故赔偿书。

  五. 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1)本地户籍人员在异地失业后如有失业待遇享受并有意愿回常州领取的,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

  (2)本人携带开具的《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到常州市锦绣路2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手续。

  (3)待对方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账后,工作人员将会通知本人携带《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到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发放手续。

  六. 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参保单位是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

  (1) 外地户籍的人员要把常州的失业保险待遇转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

  (2)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籍地开具的《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到常州市锦绣路2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手续。

  七.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

  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本地户籍人员如有异地未享受的失业缴费年限,要和本地的失业保险年限合并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参保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常州市锦绣路2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缴费年限累计合并。

  八. 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参保单位是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

  (1)外地户籍的人员有意愿把常州的失业关系转回户籍地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回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

  (2)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失业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到常州市锦绣路2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在常期间未享受的失业金缴费年限证明,到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合并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以上业务如果代办,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委托书原件。

  点击查看:常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常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常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政策、申领方式、条件、对象、领取入口及操作方式、失业保险参保指南、我的常州APP下载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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