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常州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助政策来了,需要申请人在常州市无商品住房,或拥有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总计不超过75㎡,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一起关注!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常州市无商品住房,或拥有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总计不超过75㎡(以房屋权属证明为准,暂未办理产权证的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购房资助标准
1. 购买刚需型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库(含现房和期房,以下简称“房源A库”)中的商品住房,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可获得购房款(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
2.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房源库(以下简称“房源B库”)中的商品住房,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获得购房款(以网签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18万元的购房资助。
三、申请及使用流程
1. 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常州住房App开设的“购房资助”专区提出购房资助资格申请并填报相关信息,经属地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
2. 使用流程
(1)在房源A库中选定房源的购房资助资格获得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与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政府采购确定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签订《常州市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助协议》,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凭购房资助资格凭证可抵扣相应金额的购房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购房资助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逾期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资助资格凭证作废。
(2)在房源B库中选定房源的购房资助资格获得者,与房源的产权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同时与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担保机构签订《常州市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助协议》,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凭购房资助资格凭证可抵扣相应金额的购房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购房资助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及存量商品住房出卖人须同意将交易资金全额纳入资金监管。逾期未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购房资助资格凭证作废。
(3)担保机构为购房资助资金提供担保,使用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的购房人应将所购商品住房作为反担保,抵押给该担保机构,在办理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时,应同步与该担保机构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个人无需承担担保费用)。
四、购房资助房源库房源
房源A库房源为建筑面积140㎡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现房和期房,但不含任何形式的安置房);房源B库房源为建筑面积75㎡以上的成套存量商品住房。
以上房源可登录常州住房App开设的“购房资助”专区查询。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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