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户籍迁入常州网上办理可以取消吗?

导语 申请人在迁入地户籍业务点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长三角地区实现户籍迁移“一站办理,网上迁移”。

  一、长三角户籍迁入常州网上办理可以取消吗?

  申请人在迁入地户籍业务点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长三角地区实现户籍迁移“一站办理,网上迁移”。

  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二、常州落户新政

  常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在我市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在全市范围(不含溧阳)对市外户口准入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1、什么是“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名词解释,“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指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镇(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2、如何理解常州市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一是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为基本条件,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任意一项;二是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条件。

  即:在全市范围(不含溧阳)连续居住时间满半年、已申领(签注)居住证的申请人,参加本市城镇社保并提供参保证明或提交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的,或者参加本市(包含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城镇社保满半年并提供参保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3、常州市“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不含溧阳)的市外户口准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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