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澳通行证换证办理材料

导语 常州本地宝为大家提供常州港澳通行证换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大家要准备好下文中所述的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中心进行办理。

  一、补办、换证材料

  1.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交验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如其监护人提出指纹信息采集要求的,可以现场采集;

  4.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关无法判断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通行证、补采指纹。

  5.非江苏省户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工作单位意见(仅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提供)。

  二、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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