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待遇支付标准

导语 常州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特定病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待遇支付标准

  一个年度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特定病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门诊特定病(原门诊大病)待遇

  门诊特定病费用范围。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治疗费和抗贫血治疗药费,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药费和环孢素浓度测定费,恶性肿瘤放、化疗费,血友病药费,再生障碍性贫血药费,重症精神病以及癫痫伴发精神障碍药费。

  常州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申请认定

  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需要在门诊进行治疗的特定病患者,可到专科医生处申请,由医生审核申报。

  等到医院医保办上传资料,经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刷卡即可享受。其中重症精神病以及癫痫伴发精神障碍药费到904医院、德安医院、武进三院、溧阳南渡医院、金坛二院精神专科医院申请(需提供一年以上精神病史,含一次住院治疗史)。

  点击查看常州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待遇

  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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