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规则

导语 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规则

  (一)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对正在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期间出现被单位录用、入学、参军等情况,以及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的,停止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补贴自申请当月开始享受,凡申请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申请时间之后,存在断缴情况的,在补缴后可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四)以单险种缴纳养老或医疗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月数均计入享受年限。

  (五)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年限累计合并计算,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n保补贴与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年限累计合并计算。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限不合并计算。

  点击查看:常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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