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特药待遇申请指南

导语 之前享受过特药待遇的参保人员,待遇到期后再次申请的,需要提供上一周期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即《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

  ◆ 事项名称

  医保特药待遇申请

  ◆ 服务对象

  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市本级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全程网办 □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申报材料

  1.申请者一寸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3.相关病史资料: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基因检测(由特药责任医师决定必要性);

  4.《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

  5.之前享受过特药待遇的参保人员,待遇到期后再次申请的,需要提供上一周期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即《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

  ◆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申请人。

  ◆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B区)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医院按医院正常上班时间

  ◆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是否收费

  否

  窗口申办表单

  《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

  ◆ 注意事项

  1.申办人应先在特药责任医师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后,再到锦绣路2号1号楼B区办理相关手续;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一式三联,由特药责任医师负责填写,经特药责任医师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确认后到锦绣路2号1号楼B区办理。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681109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常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常州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入口、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医保报销政策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