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2021年度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有调整

导语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优化住房保障结构,常州市对市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收入标准作出调整。

  2021年7月15日为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优化住房保障结构,常州市对市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收入标准作出调整。此次调整后,常州市住房保障政策将全面覆盖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群体。

  其中,申请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2435元(含)以下调整为2525元(含)以下;申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890元(含)以下调整为4036元(含)以下。这是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收入线首次突破4000元大关。

  常州市历年来高度重视住房保障民生工程, “十三五”期间,市区住房保障收入线实现“五连涨”,低收入公租房增幅达36.80%,中等偏下收入公租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增幅达9.27%;市区共计新增公租房保障家庭3400户,其中租金补贴2035户、实物配租1365户,公租房货币化率从31.02%增至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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