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人才落户指南

导语 本人在常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直接申请落户,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公安部门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凭借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申请对象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来常发展意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申请流程

  本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直接申请落户:

  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公安部门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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