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小学入学办理常见问题汇总

导语 孩子的入学教育,已经成为中国家长们心中不可绕过的一道坎。常州小学入学办理常见问题,常州本地宝为你整理

  1.小学入学对象有何规定?

  答: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市区正式户口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2.小学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新生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学区范围见各小学6月15日公布的招生通告或登录天宁区教育信息网(www.tnedu.com)、常州教育网(http://jyj.changzhou.gov.cn)“学区查询”栏目查询。

  3.各小学招生何时开始报名?

  答:7月1日至2日全区小学统一报名,7月6日各小学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4.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报名儿童,凭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5.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6.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7.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8.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9.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10.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中的一方在学区,而父母中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市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属于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已出国定居者或在外地工作者;

  (2)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学区常住的,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小学入学。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1.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答:以三人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案例:小明父母在常州有两套住房,分别位于天宁区和新北区。现全家的户籍都在天宁区,并实际居住在此。今年,小明即将幼升小,如果要到新北区房屋相对应的小学就读,小明的父母则应把全家的户籍全部迁入新北区,并实际居住在此,小明就可以到新北区相对应的小学就读。

  1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市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若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小学入学。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三人户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14.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常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居住地附近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5.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家庭已购买新建住宅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按照新建住宅房对应的小学安排入学。

  16.热点公办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热点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7.家里房屋本年度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本年度(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仍安排到拆迁房对应的小学入学。

  18.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家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9.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论是何时拆迁,适龄儿童都应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小学入学。

  20.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带好以下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暂住证);

  (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市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4)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21.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如何入学?

  答:在常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起始年级的,依据购房地点所在学区,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常州市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报名入学。

  异地引进高级人才是指本区范围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子女申请就读时,需带好以下四项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薄;(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电子备案表;(3)本区用人单位异地引进高级人才证明;(4)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2.如何保障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答: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6月10日-12日,6月28日-29日向相应的学校提供预审材料,7月1日-2日办理报名手续,暑假招生期间,各校均有两次开放咨询时间,请关注学校门口张贴的通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常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2023年常州幼升小入学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招生入口、信息采集入口及操作、报名材料、小学施教区、学区查询、积分入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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