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公积金离开本市提取办理指南
导语 常州市民因为离开本市而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应该携带什么材料前往办理呢?
办理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户籍职工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提取流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身份证、符合提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2、资料不全或审核提取资格有问题的,不予审批提取公积金。
办理地点:
1、政务中心办事处: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
2、武进分中心: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
3、金坛分中心:金坛区南环一路166号;
4、溧阳分中心:溧阳市体育路8号
办理时间: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武进分中心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13:30-17:30(夏季);
金坛分中心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冬季),14:00-18:00(夏季);
溧阳分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17: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