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常州市的新就业人员要申请公租房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来为大家解答。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含);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
5、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户口簿(居住证);
2、申请人身份证;
3、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证明;
4、申请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学历证明;
6、本人及其父母、配偶的房产查档证明;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其他材料。
申请依据:
1、《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6号)
2、《关于调整我市市区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房发〔2016〕88号)
承诺时效:
40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用工单位统一代办或由入住人员自行申请
现场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晋陵中路607号512室,电话:88873685)
网络在线办理地址:
公租房:http://61.132.107.213:81/apply/Jiuzhu_index.asp?tpa=0
人才公寓:http://61.132.107.213:81/apply/
点击进入网站后,选择“人才公寓(个人办理)”
进入后,点击“点击申请”
进入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
入口二:关注“常州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申请通道”中的“人才公寓(个人)”;
填写相关资料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届时会收到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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