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导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怎么领取?有哪些手续?跟着常州本地宝小编来看看吧!
领取条件
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参保缴费人员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3、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领取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表》
领取流程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表》
3、经初审,报送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4、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规定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补缴或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不愿补缴或延长缴费的,可申请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适时调整,具体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市政府确定。
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市人社局养老处核定的退休时间的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每月15日发放基本养老金。目前,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合作银行仅限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