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办理指南

导语 常州驾驶证注销需要哪些条件?注销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想了解更多关于驾驶证注销的条件吗?常州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常州驾驶证注销的详细内容。

办理条件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五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

1.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

办理流程

符合规定的,车管所窗口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和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并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时限及收费

收费说明:不收费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地点: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啊(市中吴大道1519号)

联系电话:9612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常州驾驶证期满超龄延期换证/遗失补证/考试预约/违章等在线办理及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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