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适用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导语 常州经济适用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常州经济适用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是什么?下面由常州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

  经济适用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购买住房交付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为借款申请人。

  2、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所在单位和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配偶和转业、退伍军人等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其中首付款比例应满足下列要求:

  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购房款的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购房款的30%。

  借款人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购房款的60%。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含公转商贷款)。

  6、依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时,一定不要忘了先查询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扫描二维码关注常州本地宝官方微信公众号(ID:changzbdb)点击菜单栏上的【办事查询】—公积金,即可进入“常州个人公积金查询”页面。在对话框输入:公积金 ,即可进行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公积金提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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