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租房补贴指南
补贴标准
保障方式:
①租金补贴: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在市区自主租赁房屋,政府按保障家庭困难情况给予补贴,即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分别补贴16元、14元和12元。
单人家庭补足40平方米、2人家庭补足50平方米、3人家庭补足60平方米、租金补贴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网上备案。
租金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住房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下旬,将本季度的租金补贴拨付到保障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
2.新就业创业人群: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在市区自主租赁房屋,政府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租金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住房保障部门在每年1月和7月下旬,分别将前六个月的租金补贴发放到新就业大学生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新就业大学生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
新就业大学生保障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②实物配租:
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特殊无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实物房源不足情况下,先予以租金补贴保障,在腾退房源中按申请时间顺序轮候安置。
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镇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实行不同的租金标准,即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使用面积)、4元(建筑面积)和5元(建筑面积)。
除最低收入家庭外,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等物业服务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办理对象
办理材料
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电话
1邹区镇政府会灵东路9号(邹区镇政府)83832287
2西林街道西横林1号83880059
3北港街道钟楼区梧桐路2号88891291
4新闸街道飞龙西路258号(新闸街道社区服务中心)83262254
5永红街道清潭新村7号86977269
6五星街道钟楼区勤业路288号83970198
7南大街街道怀德北路21号86634006
8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二村99-1号86604365
9天宁街道晋陵中路511号69896506
10茶山街道龙游路4号88875897
11红梅街道红梅新村八角楼2楼85311370
12兰陵街道中吴大道1287号89961893
13青龙街道彩虹城社区居委会(永宁北路彩虹城1幢乙单元附楼二楼)89612568
14雕庄街道中吴大道700号88259753
15郑陆镇政府郑陆镇便民服务中心8873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