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澳通行证逗留签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或接受培训常州户籍人员及其亲属。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本;军人交验军官证;
3、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一张(附照片检测回执单或刻录光盘);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
6、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7、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8、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
9、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10、单独申请逗留签注的,还需提交有效港澳证;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1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常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index.html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