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就业登记
导语 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按照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工作期间的标准补发应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并根据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详细办理手续如下:
权力名称 |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 | ||
---|---|---|---|
权力编码 | JS040000RS-QR-0003 | ||
主体名称 |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
权力类型 | 行政确认 | ||
办理地点 |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88107075 | 监督电话 | 85682012 |
导语 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按照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工作期间的标准补发应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并根据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详细办理手续如下:
权力名称 |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 | ||
---|---|---|---|
权力编码 | JS040000RS-QR-0003 | ||
主体名称 |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
权力类型 | 行政确认 | ||
办理地点 |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88107075 | 监督电话 | 85682012 |